星期二, 6月 12, 2007

關於愛與表達

厄文。高夫曼 (Erving Goffman) 提出的戲劇理論(Dramaturgy),把人們的日常生活當成一部戲劇,我們每個人都是演員,有台前的自己和後台的自己。前台的我們依照別人的期望去扮演別人想要我們扮演的角色。而真實的自己只有在後台才會表現。

像這樣的理論聽起來好像很普通,很可以理解;我們都知道自己常常帶著面具,不管是惡意的說謊或是善意的偽裝。但是在這裡論中藏了一個非常危險的論點:我們永遠無法在別人面前表現真實的自己--即使你想這麼做。我們無法將後台的自己搬到前台,若我們真的這麼做了,那也不過是在前台演後台的戲罷了,依然是前台。

這透漏著一種深沈的悲哀,暗示我們不可能真正與他人正確的溝通;我們所表達的都是帶著面具的表達。”面具已嵌入肉中”,你已經無法脫掉它。三島由紀夫曾如此描述告白:告白的本質是不可能的。如同三島的名作<<假面的告白>>中所暗示的,告白--也不過是假面的告白罷了。

  但反過來說,既然面具已然嵌入我們的肉中,就也同時表示,即使我們是帶著面具的,那面具其實也某種程度代表我們自己,”告白似乎也帶有幾分真實”。

原本面對Goffman的戲劇理論的時候,有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可以判斷你到底認不認同他的理論:
1:在心理的愛才是真愛。
2:不管心理面有沒有,只要讓對方感受到,就是真愛。
Goffman認為,只有2才稱得上是真愛。不管你心理面是否愛,只要你的表現讓人覺得是真愛,就是真愛。

我知道像他這種論點,一定會馬上激起許多浪漫派傢伙的激烈反應:裝出來的愛怎麼叫做愛呢?不要褻瀆了愛!但是如同我們上面所討論的,如果面具已嵌入肉中,什麼時候我們的告白代表我們真正的自己?後台的真實自我,要如何才是真實的?

  所以若我來看,Goffman的意思並不是要說:愛是否存在心理並不重要。而是:愛只有在表現出來讓人感受到才能稱得上是真實。愛是否在心理面,除了本人之外不可能真正得知,甚至連本人都無法正確判斷。我們只能依靠他人的前台來自行判斷他人的愛,我們感受到,那就是有,感受不到,即是沒有。

  我想要再次強調的是,Goffman並不是想要否定人們心理的情感,而是認為,那樣的情感若無法讓人感受到,就無法稱其為真實。我們只能這麼說:表現出來的愛,並不一定就是真實的;但沒有表現的愛,無法稱為真實的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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